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报送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检查、督促落实县政府的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
(4)收集报送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参考的信息和资料,指导和监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监督县政府网站建设和乡镇、县级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协调新闻机构宣传报道县政府的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5)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全面协调和监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六)组织和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批评和建议以及CPPCC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七)贯彻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港澳政策,提出地方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和服务全县的涉港澳工作。
(八)监督落实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的部署,研究分析外事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外事工作的重要情况和趋势,促进县域涉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办理港澳官方访问证件和指导,协调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流。
(九)负责临时出差管理,承担出国(赴港澳)派遣单位(团体)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相关事宜的审批、审核,负责出国(赴港澳)人员护照(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
(10)协调和指导镇县各部门的重要外事活动和业务,监督外事纪律的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
(十一)协调和指导处理本县境外公民和机构的有关事务。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归侨、侨眷工作。
(十二)负责归侨、难民的扶持和救助工作,协助华侨安置和港澳同胞在内地定居。
(十三)负责接受、管理和监督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参与华侨、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和技术引进工作,对已引进的重点华侨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支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
(十四)办理上级机关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