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审阅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
(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研究征求市政府意见,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要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调查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调查反映群众关心的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
(七)负责收集和分析全市政府工作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
(八)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处理人大和CPPCC在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建议和提案。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的目标管理。
(十)负责市政府的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