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起草或审阅以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和电报,以及区领导的一些讲话和其他文稿。处理上级及其下属部门、兄弟市(县)、区发给区政府的消息。
(三)研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主管部门征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指示或需要办理的文件,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的关系,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提出办理意见,供其决定。
(五)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领导同志的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并跟踪调查,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事故。
(七)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组织收集、整理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息和材料。
(八)负责处理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和CPPCC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协助处理各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