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介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台州市北部,东邻宁海、三门县,西接磐安县,南接仙居县、临海市,北接新昌县。总面积1432.1平方公里。该县为浙东丘陵山区,总面积1420.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28万(2010年)。政府驻石峰街。2014年被评为“全国生态县”。
天台以佛祖和美景闻名。Kokuseiji成为佛教天台宗的祖籍。桐柏宫是南方道教的祖籍。赤城山玉井洞是道教第六大洞。2000年,天台山风景区成为中国首批4A级旅游区。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该县[3]常住人口38.28万人,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0.72万人减少2.44万人,减少5.99%,年均减少24万人,减少0.62%。
总的来说,天台人口的健康素质还是比较低的。出生缺陷年发病率为4-5‰。成千上万的病人和残疾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天台县人民政府加快教育发展,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04年,屋顶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05年还被评为省级教育强县。
具有不同教育水平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是大学以上5.3%,高中22.99%,初中54.46%,小学17.25%。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幅增加,而受过初等教育的人数比例逐渐下降。
201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8.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09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52.67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55.85亿元,增长12.2%。三次产业比重由2009年的7.6: 44.8: 47.6调整为2010年的8.5: 44.4: 47.1。人均GDP 20512元,比上年增长10.6%。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83元,比上年增长14.4%;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22066元,增长11.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应控制在2.6倍以内。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支出6027元,增长32.6%。全年城镇集体及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028元,比上年增长7.8%。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78.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4%。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底全县有一家国有收养单位,床位60张,收养40个;乡镇街道有15个寄养单位,床位782张,收养330人;社会办的寄养单位9个,床位846张,收养551人。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770人,其中城镇居民392人,农村居民6378人。全年投入担保基金873万元,增长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