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注册总署处理专利注册、商品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产权署署长取代注册总署署长,成为商标注册处处长和专利注册处处长。同时,知识产权署亦从律政署接管处理版权事宜的职能。1998年,知识产权署担任政府知识产权民事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署辖下的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注册处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分别负责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及版权特许机构的注册。商标注册处成立于1874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商标注册处之一。
知识产权署的部门标志
知识产权署的部门标志于1991年推出。会徽的形象由英文字母“I”和“P”组成,代表“知识产权”,即知识产权。围绕英文字母“I”的蓝色或金色戒指象征着保护。总的来说,会徽标志着该部门的宗旨,传达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