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简介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上级发布的信息。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查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的事项,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全市应急管理。
(七)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的领导批示,并跟踪调查,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八)收集、编辑、报送上级领导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信息。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协助处理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