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部门和镇(办事处、场、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争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场、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负责跟踪监督,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指示的有关信访和群众来信来访,协助处理市直部门和镇(办、场、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处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市政府组织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应急救援。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政府信息,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