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简介
河北省教育厅涵盖教育部门概况、教育信息、信息公开、服务、互动平台、相关环节、主要职责、委办领导、内部机构、直属机构等。
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1) 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
(2) 负责各级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基本教学要求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基础教育阶段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审核,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S2/】(4)【/S2/】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和中青年扫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
【/S2/】(5)【/S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价标准,负责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S2/】(VI)【/S2/】指导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起草高等教育教学基本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教育的设立、更名、撤销和调整,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协调和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
【/S2/】(VII)【/S2/】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全面管理,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政策,负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
(VIII) 协调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 指导各级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统一战线和维护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各级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大学级干部的考察、任免,指导和监督省属高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建设。
【/S2/】(10)【/S2/】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建设。
【/S2/】(11)【/S2/】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高等教育入学计划。负责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和省级中等教育。参与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XII) 规划和指导高校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和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等各项科技计划的实施,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开发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
【/S2/】(XIII)【/S2/】组织和指导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的审批,制定出国留学、河北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国人子女学校的政策,规划和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XIV) 制定语言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规范和标准的实施,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教师培训。
(XV) 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学位制度。
【/S2/】(XVI)【/S2/】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