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2001年4月28日在北京成立。这是1998年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由化工部向国家石油化工局重大转变后,石油化工管理体制的又一次飞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目前有300多个成员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是石油化工行业中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社会中介组织。联合会将按照章程独立开展活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充分尊重会员意愿,积极为企业服务,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协调好专业协会、社团、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凝聚行业整体实力。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以服务为宗旨,反映企业声音,维护企业权益,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行业管理机制;协助政府推进产业工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石油化工整体水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作为一个社区组织,对内团结行业力量,对外代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与交流。
联合会有六大职责:一是负责监督托管协会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二是负责托管协会筹建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初审和年度审查;三是负责代管协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四是负责代管协会的人事管理,推荐代管协会领导干部人选,调整配备管理人员的机构领导班子;五是负责外事审批,有权为协会和代管协会工作人员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权邀请外国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副部级以下官员来华进行签证通知;第六,承担国家经贸委委托的其他职责。
联合会在业务工作中有14项职能:一是对行业经济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三是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投资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四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五是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展览、技术交流会和学术报告等。;第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反补贴、打击走私等咨询服务;第七,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推荐、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第八,组织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监督;九是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实施和监督;十是反映会员的要求和行业状况,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一条是设立出版物和开展咨询服务;第十二条是组织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第十三条是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十四是参与相关产品的市场建设。
目前,石油化工行业共有41个专业协会,覆盖行业的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