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教育局简介
安吉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s2/】(一)【/s2/】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县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职能。
(二)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全面管理,包括审批、检查、监督、认证、检查、印刷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s2/】(三)【/s2/】负责制定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图书、乐器、音乐、美术、体育器材等设施的基本标准。根据授权,批准中小学的设置、更名和合并。
【/S2/】(4)【/S2/】负责全县教育经费及教育基建费用的管理,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并监督检查乡镇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及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各级学校(单位)的基本建设和财务。
(5) 负责师资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制定教师资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和考核;参与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员工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退休管理等人事工作。
【/S2/】(VI)【/S2/】负责各级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办学的原则,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
【/S2/】(7)【/S2/】负责并指导县级学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S2/】(8)【/S2/】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大专、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
(9) 引导全县中小学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企业管理,引导直属学校积极尝试后勤服务社会化。
【/S2/】(X)【/S2/】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