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警违法查询简介
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于1986年12月,1989年5月更名为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全市交警大队12个,中队66个(含市局直属7个旅,中队25个)。市交管局由13个科级单位组成,包括政治部、文秘部、交管部、宣传部、技术部、车辆管理处、机动巡逻大队、蓬江交警大队、江海交警大队、高速交警一、二、三大队、侦查大队。同时负责指导台山、开平、恩平、鹤山、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工作。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全市城乡道路和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包括交通指挥、交通警卫、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道路治安、刑事案件的早期处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机动车安全检查和驾驶员考试发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发放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目前辖区道路总里程99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60公里,机动车159万辆,驾驶员117万人。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江门交警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导向,同时注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人性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1年被省政府评为“春运高峰先进单位”;2002年被市政府评为“创建园林城市先进单位”;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获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单位一等奖;200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优秀单位”;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省人事厅、省安监局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2008年,作为全省唯一的交警支队,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创建平安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交通管理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江门交警将在新一轮解放思想中充满信心,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加努力地实现全市交通管理的新发展、新成就,努力建设“平安侨乡、和谐侨乡、魅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