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山东商会深圳分会简介
广东省深圳市山东深圳商会(深圳市齐鲁深圳商会)主要是由山东省法人或广东省自然人自愿组织发起,经广东省民政部门同意成立的法人组织。它是一个联合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旨在促进与山东、广东、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全国各地的经贸合作和联盟。
主要功能
1。【/s2/
2。【/s2/】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协助、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协会对会员的服务功能和维权功能;
3。【/s2/】开放商会网站,编辑彭城商辂等出版物,收集市场、经济、政策等信息,弘扬和传承优秀的儒家文化、齐鲁文化、商辂文化,充分发挥商会对会员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和作用;
4。【/s2/】收集、整理、宣传山东、广东等地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商会在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展览销售、经贸交流等方面的商务服务功能和作用。,从而促进成员企业的发展和山东、广东的经济发展;
5。【/s2/】负责搭建投融资平台,探索投融资渠道,建立投融资联盟,开发投融资品种,帮助会员企业解决投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商会对会员投融资的服务功能;
6。【/s2/】负责为会员企业提供教育、培训、研发、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化等一系列咨询和服务方案。,积极开展服务业务,促进成员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7。【/s2/】负责协调成员企业为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产品,鼓励成员企业本着双赢的原则提供对方需要的服务和产品;
8。【/s2/】组织会员参加各种社会福利活动,积极支持两省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9。加强成员的诚信和自律,促进成员的诚信、创新和智慧,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
[/s2/]10。【/s2/】两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或多数成员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