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和内部机构
一、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和体育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监督和指导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加强政府和学校的监督,确保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协调各级学校的评估和指导工作;组织全县小学和特色学校的评估验收。
(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开展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本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组织本县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组织体育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体育普及,发现并向上输送体育人才。实施教育、体育、民生工程。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健康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组织实施中、小学、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布局。
(五)综合管理全县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按权限审批和管理县内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监督和指导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六)负责学校全系统安全工程,调整和落实学校建筑改造和建设任务。
(七)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学校的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评价、资格认定、岗位管理、培训、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人事档案、教职工退休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县与学校之间的教师分配和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各级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
(八)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财务工作,编制和监督教育和体育预算的执行,协调教育和体育专项资金以及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管理。审计和核算教育和体育费用,管理学校资产。负责大学生助学贷款和高中困难学生资助。
(九)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整个信访系统,防范邪教等。
(十)负责高考相关工作,完成各类招生任务。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实施重大教育改革实验项目和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教育电视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中小学后勤工作。
(十三)负责艺术、体育、科技和文化课程的学科教育和培训,为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十四)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有6个内部机构:
行政科、教育科、人事科、财务科、安全和稳定科以及职业私立教育科。